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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全国、融入全国”的发展战略,推动上海国际大都市和海南经济大特区互联、互动、互赢的客观需要,对上海驻琼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驻琼单位”)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课题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就现阶段驻琼单位党建工作的状况作了剖析,并经多次集体讨论和征求意见,整理、形成本报告。
一、当前上海驻琼单位党的工作所面临的挑战
中共上海市驻琼企事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驻琼党委”)于1991年3月27日,经中共海南省驻琼企事业工作委员会批准成立,工作机构设在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以下简称“驻琼办”)。驻琼党委联系驻琼单位常年保持在100多家,现下设8个党支部,拥有党员47名。在新形势下,驻琼单位党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一)党建工作覆盖驻琼单位的面还不广。目前,大多数驻琼单位是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经济或社会组织。实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后,海南的工商管理机构是驻琼企业唯一的法定登记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工作早已取消。因此,驻琼办对驻琼单位不拥有任何行政审批权,驻琼单位与驻琼办亦无任何行政隶属关系。一些驻琼单位游离于派出单位和驻琼党委的视野,加上驻琼党委的党员人数有限,仅分布于十来家单位,党的工作只能在不到十分之一的驻琼单位内有所影响,更多的驻琼单位成了党建工作的“空白点”。
调查还显示,驻琼单位党组织及其党员的组织关系呈现三种状态:一是党的关系在上海,党组织跟着资产纽带的“属资”关系,一些党员虽在海南居住、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却没有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上海方面的党组织因鞭长莫及而“管不到”,驻琼党委又受职责所限而“管不了”。二是党的关系在当地,归某个省直政府部门或县、市部门机关的“属地”关系,由于个别驻琼单位的发展离不开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其党组织迫切希望整建制挂靠上去;驻琼党委或驻琼办只有在该单位遇有难题需要出面协调时,才能“零距离”为他们提供一些服务。三是党的关系在驻琼党委,而企业总部在上海的“属飞”关系,由于企业的投资项目和人员主体在海南,驻琼党委只能对其驻琼党员和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承担相应的职责。
(二)对没有组织关系的党员和党组织难提组织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党员不能没有党组织,党组织不能没有上级。”驻琼单位约有65%以上的因这样那样的困难,不具备或不可能建立党组织;约有20%左右的党员或党组织与驻琼党委和当地党组织没有任何组织关系。面对这种分散的、零星的、异地挂靠的党员及其组织关系,驻琼党委和当地党组织明知该单位有党组织或某个同志是党员,也难以向其提出任何组织和组织化的要求,成为党建工作的一个“薄弱点”。
(三)现有党组织基本职能的落实仍存在较大差距。经对目前8个党支部工作状态的分析:一是党务工作创新不够。一些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时缺乏时代性,活动内容依然偏于读读报刊文章、偶尔搞些集体参观活动等。二是发展党员工作不顺。有些驻琼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很强的入党愿望,因上海方面的党组织不了解其在海南的表现,一搁就是数年,且难以对他们进行及时的培训和教育,致使党员发展方面履行手续比较困难。三是组织监督渠道不畅。驻琼单位党组织监督机制相对缺乏,加上党员流动大,党组织的监督功能很难实现,监督工作成为党建工作的“盲点”。
(四)党务工作者队伍培养尚未形成系统计划。驻琼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单位负责人担任,他们中有的搞过党的工作,且入党多年,对党的事业很有感情,但少有时间和精力顾及党的工作;有的长期从事业务工作,自己也感到需要在党务知识方面再次充电,但苦于渠道甚少;一些党组织成员的产生没有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较大规模的驻琼企业对是否需要设置专职党务工作者有不同看法,尤其是对党务工作者的职责定位、培养提高、待遇保障等,尚未进行配套研究。
二、对驻琼单位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海南经济特区的建立与发展具有阶段性、反复性、渐进性的特点。驻琼单位的党建工作与海南经济特区党建工作大环境相辅相存、息息相关。上述驻琼单位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是在推进特区建设、发展、改革进程中渐现或凸现的新问题,也是驻琼党委在前进和发展中亟待破解的难题。
1、对驻琼单位及其党建工作的特殊性研究不够。只有对驻琼单位有足够的认识,才能找准驻琼单位党建工作现阶段的症结。驻琼单位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不断完善进程中,在经济特区谋求发展的产物,它既是企事业单位走向市场的一种进步,也是企事业单位维护自身利益诉求和立足市场的必然要求。一是与驻地的同类单位相比,它具有更大的独立性、灵活性和跨区域性;二是与上海的同类单位相比,它在特区追求最大利润的同时,往往需要在特区市场上更顽强地张扬个性;三是与一般的同类单位相比,它既有为集体谋取共同经济利益的需求,也有为管理者在诚实、合法经营前提下谋取较多劳动财富的根本目的。而现阶段驻琼党委的工作方式,主要还是沿用机关党建模式,还照顾不到驻琼单位的特殊性,尤其在驻琼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职责定位、运作途径、工作内容、党务工作者的选配及保障等方面,如何适应海南经济特区的发展改革步伐,尚缺乏前瞻性的专门研究。
2、驻琼单位党的工作与拓展驻琼办功能的建设同步不够。从上海在海南建立办事机构的历史看,以首设驻琼党委起步,然后根据海南特区建设的进程和上海市政府对海南工作的要求,依次有了驻琼办和上海驻琼企事业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在海南建省初期,这种组织建制形式可以多触角地把分散零星的驻琼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集中统一管理,既符合海南建省初期的发展需求,也顺应上海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利益诉求。随着海南特区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期的形成,驻琼办虽然在联系海南党和政府组织过程中继续拥有政治优势,但对驻琼的企事业单位的影响日趋“边缘化”。因此,在考虑拓展驻琼办功能的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冷静地关注这方面的渐变过程,继续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的要求,充分运用党的执政资源,用足用好党章和宪法赋予政府组织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同步考虑加强党的建设和民间社团组织的功能再造。
3、驻琼单位党组织建设面对海南特区市场化的进程适应不够。当前,驻琼单位已彻底从原始生成的“行政组建”中脱胎出来,但是它的党组织建设尚未完全适应海南经济体制结构的变化。一是党组织盼望傍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此类党的组织隶属关系,粗看似有一种组织上的链接;细看只是业务部门机关的一个部分。受机关党建管理体制和认识的局限,上级很难照顾到企业、事业党建工作的特点;加上受机关行政级别的限制,更难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针对性的指导,既影响政企或政事分开,又妨碍特区市场经济的公正性。二是党组织获取信息的渠道欠顺畅。在现有的体制和建制渠道中,不少基层党组织获取的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对称,他们通过社会渠道零星、点滴、分散得到的资信,往往缺乏严密性和系统性。三是对党务工作者认可度不高。在驻琼单位做党的工作还缺乏必要的保障,尤其是为业主打工的党员更是担心丢失饭碗,与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相比,党务工作者从基本的人事保障制度,到人的成才需求和人生价值的实现,几乎少有正常渠道。
三、加强和改进驻琼单位党的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驻琼单位的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永葆党的先进性出发,理性把握发展趋势,实事求是结合上海和海南改革开放的实际,坚持“继承与创新、实践与探索、远期与近期”的有机结合,在制度、途径、运作等方面,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一)加强和改进驻琼单位党的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加强和改进驻琼单位的党建工作,必需与海南特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相适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一是独立公正的原则,即党组织既要维护驻琼单位独立自主的形象,又要督促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公平公正的作用。二是发展融合的原则,即要做到驻琼单位党组织与单位协调发展,党务与业务互相融合,党员与员工人力资源的互相弥补。三是服从服务的原则,即党建工作要服从党和国家利益的全局,服务于驻琼单位的健康发展。四是贴近实际的原则,即要坚持从海南特区的实际出发,在创建符合驻琼单位特点党的工作制度、内容以及方式方法过程中,保证这些单位发展改革的稳定性。
(二)现阶段驻琼党委的功能定位和工作路径
驻琼党委与海南当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党组织,既有交叉又有区别的,具有协调性、服务性的特点。它应该履行党章赋予基层党委的职责,在驻琼单位中发挥党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近年来,除极少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少量国企外,越来越多的上海新经济组织包括各类中介组织在海南落户。党的工作要对体制外的股份制、民营、外资企业有较大的覆盖,驻琼党委必须从关心驻琼单位的生存、发展、经营出发,以服务、协调、联络为切入口,具体可从两条路径着手,与驻琼单位建立相对稳定的服务关系,切实把握党的工作的主动权和有效性。
路径之一:搭建全岛联网平台。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地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体制内”与“体制外”、党务工作“实体化”和“虚拟化”并举的措施。驻琼党委要充分利用海南通讯业发达的优势,依托信息化、数字化、现代化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将驻琼单位及党员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士的固定电话座机、移动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系统捆绑起来,构建具有语音留言、短信群发、视频传播、信息管理功能的双向互动“信息应用系统”平台,缩短他们与党委、办事处的距离,在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过程中,增强服务的实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要提高党建工作的覆盖率,党委必须从海南的实际出发,在巩固现有党组织的基础上,把那些由上海直接投资创办、重组兼并或收购的海南国有、民营、股份制(上海占大股)的企业和各类中介组织,以及由沪籍人士直接或参与或主管的海南企事业单位等“两新”组织列为工作重点。可采取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的思路,对上海驻琼“两新”组织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阶段目标,落实责任主体,继续探索完善党委“联系一个点,负责一条线,服务一个片”的工作责任机制,探索聘用一些退岗的、有实践经验且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为“流动”党员、“隐性”党员提供咨询和服务,并注重在高管人士和职业经理人中发展党员。
路径之二:再造社团组织功能。联谊会作为一种民间社团组织,是驻琼党委和驻琼办服务、联系更多驻琼单位的益友和帮手。联谊会在建省初期和参与开发开放海南经济特区过程中,发挥了联情、联谊和连心等作用。新的历史条件下,驻琼党委和驻琼办要充分运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在联谊会的基础上,再造一个更加符合海南经济特区发展、能名正言顺担负维护合法权益等多项功能的民间社会团体。2006年上半年,经海南省商务厅和民政厅批准,“上海市驻琼企事业联谊会”更名为“海南省上海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目前正在筹备之中)。成立后的商会日常业务管理拟由驻琼办协助海南省商务厅进行,总干事长设想由驻琼办业务处处长(同时也是上海驻琼党委委员)担任,商会的具体运作将实行“轮执会长负责,干事长协调配合”的机制,从而为驻琼党委、驻琼办提供了更广泛服务、联系驻琼单位的平台。轮执会长从副会长中产生,在轮执期间行使相关职权,执行完成常务理事会决定的相关重要活动安排,并由副会长单位提名干事长人选协助工作。商会不收取一般会员的会费,轮执会长在轮执期间承担必须开展或年度重要活动的经费,不担任轮执会长的企业家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承担日常会务经费。这样做,会长、理事、会员可兼顾高、中、低三个不同层面人士的需求和利益,起到最广泛团结驻琼单位各阶层群众的效果,既为企业人士实现高端社交提供联系服务,又可进一步激发会员奉献社会的创造性和回报民众的积极性。
(三)现阶段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要认真总结驻琼党委建立以来的成功经验,提炼出更加符合现阶段驻琼单位实际的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从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直接的问题入手,以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线,认真学习、遵守、贯彻、执行党章,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谈心交流评议、纪律检查监督、与单位非中共法定代表人联系沟通、联系群众和社区党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拓宽落实基层党组织任务的渠道,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
2、努力提高党的工作覆盖率和有效性。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业制宜,继续构建“体制内”与“体制外”相结合的党组织;积极探索在商会中设立相同业态的行业党组织,不求组织关系所有,但求党的工作所在,努力构建“属地”与“属业”互相渗透、互相辉映的党建工作体系,及时为驻琼单位提供“差异服务、托底服务、预警服务”,为其疏通获取对称信息的渠道,提高党的工作的有效性。
3、加强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切实抓好以党支部书记和专职党务干部为重点的业务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途径,探索聘用退岗的、有实践经验且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注意在企业高管人士、职业经理人、生产一线员工中发展党员;逐步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动态信息库。
4、加快驻琼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步伐。在海南的沪籍人士中集聚了越来越多的经济、社会、文化人才,且有更广泛向各个经济产业领域辐射的趋势。驻琼党委应在引导单位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统筹社会公正,兼顾其他利益群体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处理好“小团体”与“大社会”的关系,达到凝聚党员、凝聚人才、凝聚社会的目标。当务之急,要积极推广、倡导驻琼单位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为构建和谐海南和发展特区经济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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