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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驻沪单位党委成立于2003年(前身为党总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分别兼任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下属6个支部,共有正式党员72名,预备党员2名。几年来,我们结合湖南驻沪单位工作实际,边摸索边实践,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培养提高党员素质。党委重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相关的业务知识,做到党委成员和中心组成员先学一步,学前有计划,学后有总结。党委除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学习内容外,还结合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工作和思想实际,不定期地组织处以上干部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双服务先进单位”活动,不断推进驻沪单位工作上台阶。党委根据上海市合作交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管理要求和“双服务”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创建活动,规范并加大了创建活动力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三湘大厦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湖南沪办和湘潭联络处被评为“双服务先进单位”。各单位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在加强湘沪两地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劳务输出(入)、赈灾募捐等项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湘沪两地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努力拓展党建工作覆盖面。党委在党建工作方面,坚持按党的章程办事。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的要求,严格按照组织发展规定,每年都发展两名以上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不断增加。积极做好湖南驻沪单位党组织的建立工作,党委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帮助部分在沪单位和企业建立党的组织。
四是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党委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先后组织了“党在我心中”、“送温暖”、“献爱心”、“向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学习”等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党委同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通过实践和探索,从整体上看,湖南省驻沪单位党委党建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症结有待于解决。为此,提出如下建议共同商讨:
1、要切实加强中小企业党的工作。据我们调查了解,湖南单位和个人在上海投资设立机构和办实体约3000余家,其中政府、国家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派出机构只有几十家,绝大多数为个体或合资经营的民营企业。在这些个体和民营企业中,只有少数规模较大、发展较好的企业在当地居委会、社区和党员活动中心建立了党的工作关系,一些规模较小、发展不太好的单位和企业还没有建立党的组织,不能正常开展党的工作。在这些企业中,还流失了不少党员,他们渴望恢复党的组织生活,但企业老板往往考虑成本效益较多。为此,我们建议将党建工作作为单位和企业注册登记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和帮助这些中小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2、加强党支部建设,规范党的基础工作。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凡是党支部建设搞得好的单位,党建工作就开展得好,党的工作就能落到实处。虽然基层党组织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组织的多样化而发生一些变化,但它的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没有变。为此,我们建议开展创建标准化党支部活动,将党支部基础性工作的内容,标准用制度规定下来,使支部一班人明确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以及做到什么程度。通过创建标准化党支部活动,使党支部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增加党建工作投入,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在当今经济社会中,任何一项工程都必须要有投入,党建工作也不例外。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单位忽视对党建工作的投入,认为党建工作是软指标,走好过程就行了,不愿在人力物力上做投入。因此,要从宣传教育和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在党建宣传工作上仍需加大力度,如党建宣传刊物虽然很多,但真正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手里的却很少。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能集中人力物力,办一份高质量的党建工作刊物,免费发送到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手中,这对于开展党建工作,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中共湖南省驻沪单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