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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中央企业驻外办事处党委 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途径与方式研究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中央企业是这个支柱的重要支撑。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对中央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对于大力推进中央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做强做大中央企业,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切实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指示精神,结合中建总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党委的实践,对国有中央企业驻外办事处党委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途径和方法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

  找准特点 破解难点

  国有中央企业涉及全国各行各业,在国资委中央企业名录里就有166家,就其资产组成分,有国家垄断型企业,有投资多元化企业,也有完全市场竞争型企业,虽然这些企业行业不同,工作性质各异,但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企业规模大,分支机构幅射范围宽,遍及全国甚至世界各地。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国有企业强强联合,企业集团化趋势更加明显,跨行业、跨区域以至跨国界的大公司将会增多,而分区域协调管理的办事处也会不断增多。中建总公司于2005年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建筑企业进入央企年度业绩考核25家A级企业行列,2006年7月12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中建总公司作为中国建筑企业首次进入世界500强企业,下属二级机构36个(其中海外16个),拥有自有职工12万余人,一般农民工70余万人;现有党委185个,党支部2125个,党员(不含农民工)37650名,分布全国各地,其中属地化管理的驻外办事处党委有5个(上海、广东、西南、西北、东北)。

  中建总公司上海办事处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浦东开发上海建筑市场开放之时。办事处党委现下属12个党委总支,53个支部,有属地管理党员603人和非属地党员486人,从成立后十多年的历史沿革和当前的工作环境来看,党的工作大致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办事处机构设置简单,人员配备精干,一般办事处主任和党委书记一肩挑,党办与办公室合署办公,配有一至二名专职或兼职党群干部,专兼职党建人员少。二是办事处党委受属地党委领导和上级行政主管党组指导,肩负双重职责,工作内容繁多,职责范围扩大,而实际权力较小。三是属地管理党员和非属地党员同在一个基层组织中,还有数量不少的农民工党员存在。四是基层党支部变动大,党员内部流动频繁,工程项目成立支部,工程完工支部解体,党员进入新的项目支部,随着工程任务所在地的变化,一些基层支部由属地转到外地。五是所辖党组织一般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区域分公司的党组织。六是党员进出频率高,2006年1-7月份统计转入组织关系123人,调出组织关系49人,进入和调出人数分别占党员总人数的23%和9%。

  由于国企驻外办事处本身职能范围的局限,加之办事处党委组织状况和党员队伍的特点所限,给党的工作扩大覆盖面带来一定困难。主要为:一是职责范围越界,履职能力滞后,使党建工作的开展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办事处党委的体制编制是驻外办事机构的机关党委,而实际接受属地上级党委领导和业务主管单位党组(党委)指导,同时还要行使对所辖党委统筹管理、协调的职能,非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党委开展工作客观上存在难度。二是党的组织关系属地管理与业务工作管理不同属一条线。在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党员教育培训时间及经费上缺少抓手。三是所辖基层组织高度分散,党员流动频繁,给经常性教育和组织管理增加了难度。以所辖三局东方装饰公司党委为例,有党员82名,支部分散在上海、南京、北京、武汉等多个城市。四是属地党员和非属地党员同在一个党委或一个支部,给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管理带来一些障碍。五是央企驻外办事处一般不吃“皇粮”,经费开支一般靠总公司授权经营和有偿服务筹集,人员编配少,工作往往应接不暇。

  面对这些特点和难点,国有企业驻外办事处党委要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途径有哪些,方法又该如何呢?

  务实创新 找准对策

  对策之一:建立“三级四方”责任制,实现各层面领导工作责任的全覆盖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各级党组织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是党建工作领导的制度保证。根据办事处党委在企业中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以及所辖党组织行政隶属关系各有不同的情况,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包括共同职责和分工职责),建立办事处党委和行政隶属关系上级党委、办事处党委属地所辖党委、基层党支部的“三级四方”领导责任制,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配合协调、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等具体事项,确保各层面领导责任的落实。建立“三级四方”领导责任制,我们感到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办事处党委在落实上级党委的职责定位中要准确把握处理好“领导与指导”的关系。中央在《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已经明确“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在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好“领导”与“指导”的关系,充分认识“领导”与“指导”的同等重要性,把“指导”有机地融入领导之中,而不是“轻一头重一头”、“要一头丢一头”。二是办事处党委本身的职能定位要清晰,要有可操作性。中建总公司党组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细则》中规定:“办事处党委在总公司党组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属地上级党委领导,统筹管理、协调所在地区中建系统各工程局、设计院分支机构党群工作,根据所辖区域基层党组织状况和党员数量,配备专兼职党群干部,积极开展党群工作。”我们认为这个定格是准确的,但是对“统筹管理、协调”要具体化,比如统筹管理的具体内容、统一协调的相关事项等。三要处理好办事处党委同所辖党委行政隶属关系的上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与“双重责任”的关系。这种“双重领导”不是一般粗,一样齐,千篇一律的“领导”,而是按各自的责任分工,各有侧重的领导,比如属地化领导注重于党员管理、组织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综合治理、队伍稳定和平安和谐建设,而行政隶属关系上级党委则注重班子建设、人才使用、成效与业绩,而共同关注的则有党的先进性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双重领导”之间,需要就相关问题,建立沟通和通报机制,传达和反馈有关信息,以求“双重领导”的相互协调与和谐。四是第三级次的基层支部书记的责任要落到实处,关键要选配好支部书记。要把那些对工作高度负责,群众基础好,为人表率,乐于奉献,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选配到支部书记的岗位上去,同时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岗位水平和履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层层责任在基层落实。

  对策之二:抓动求静,实现党员管理的全覆盖

  党员管理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进行,党员管理工作不断面临新的课题。国有企业驻外办事处党委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对集团企业各驻外分支机构党组织和党员的统筹管理而成立的,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成为办事处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办事处党委所辖党组织分散、党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必须动中求静,认真抓好各类党员的动态管理。一要在有党员的地方建立党的组织,使每个党员都参加到一个组织中去。办事处党委在有三名党员以上的项目都成立项目党支部,不足三人的成立党小组或者成立项目联合党支部,使单个党员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分包单位有党员的,接转临时关系,把分包党组织纳入总包党组织统一管理,保证党员都能找到自己的组织。二是建立党组织关系管理专用网络,实现党员管理网络化,使党员的组织关系能迅速及时地到达目的单位。即一方面减少繁锁的转接手续,另一方面能使党员及时地参加到组织中去。三是对流动党员区别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对临时调入的非属地党员,享受属地党员同样的政治待遇和参加学习教育、过组织生活的权利。对项目党支部因项目完成而解体后的党员及时编入新的项目支部;没有进入新项目支部而暂时待岗的党员,及时进入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对于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及时组成新支部或编入工作单位党支部;在农民工党员中建立独立党支部,不能成立支部的编入项目支部参加活动;对于退休后返聘的党员明确参加现单位的党组织活动。这样不管党员怎样流动,始终在组织的管理之中。

  对策之三:刚性制度作保障,实现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全覆盖

  党员经常性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正如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所指出的那样:“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对于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对于建设学习型政党、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对于国企驻外办事处党委面对所辖党组织党员队伍的特殊而复杂变化的情况和条件,我们的感受是:必须用制度的钢性去制衡所谓教育任务是轻指标的柔性,从而实现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全覆盖。

  首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制度必经刚性化。作为完全进入市场竞争行列的国有企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十分繁忙。面对市场,市场的压力、市场的风险要应对,要归避。面对企业,改革改制的道道难题要化解,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员工要稳定,要进步,要和谐,有许多工作需要做。现在,中央已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才能保证学习时间的落实?中建总公司党组专门制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包括学习计划、签到记录、特例请假、缺席补课等要求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每月至少学习1次,。办事处党委在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同时,还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吸收所辖党组织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采取交流学习体会、听取专家讲课、开展理论研讨等方式进行,并把中心组学习作为班子政治理论建设、“四好”班子建设以及党委书记业绩考核的内容。由于学习有计划性,制度有刚性,较好地保证了学习的正常开展。

  其二,强制性集中培训是解决“说来重要、忙时不要”的有效途径。党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成效上不可能立竿见影,也很难用量化的标准进行考核,在一般人看来往往是软指标,以致存在“说来重要,忙时不要”的现象。要克服这种弊端,必须按照中央加强党员教育的要求,用强制性的集中培训来保证教育时间,深化教育内容,强化教育效果。中建总公司党组规定,专兼职党群领导干部每年应参加不少于72学时的脱产培训。今年6月中建总公司分别在北京、上海、洛阳、武汉、深圳地区对系统内2000多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一岗双责”的强化培训,中建三局党委每年集中处级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全封闭式强化培训,普遍反映效果较好。结合办事处党员分散的特点,还应把集中面教式培训与网络化、电教化培训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输手段,开展远程学习教育培训活动。

  其三,区别对待,不搞“一锅煮”,应成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方法。“因人施教”历来是提高教育质量和效果的有效手段,党员的经常教育也不例外。国企驻外区域性办事处党委下属的党员队伍结构复杂、层次多,从干部级别上分,有局级、处级、科级;从职别上分,有单位党政主管、副职、中层干部、基层干部、工人;从入党时间分,有老党员、新党员;从年龄上分,有离退休党员、中青年党员;从受教育程度分,有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从家庭条件分,有小康水平的家庭,也有困难群体的家庭;从表现上分,有模范作用好的先进党员,还有思想退步,表现一般的党员。因此即使在一个支部里,往往都有多个层面的党员。因此在组织集中教育时,不能一概而论的以支部或总支为单位,而要有针对性地打破基层组织的界限,对相同层面上的党员,有针对性地选择集中教育内容和形式,做到“对症下药”、“雪中送炭”。对一些单独执行任务、工作岗位不能离开的党员,党组织可以采取领导上门谈话、讲课、提供学习材料安排自学等方式进行,并可以通过党员定期汇报学习情况、思想工作情况和建立党员自学档案等途径队学习成效加强督促和检查。

  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内容十分丰富,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有很多工作需要探索、实践。比如,建立党员责任区实现服务群众的全覆盖问题,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有效运行问题,等等。本文限于篇幅,就不展开来阐述了。

  中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委员会书记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驻上海办事处主任

  徐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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