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政府颁布的规定,2002年6月15日起实施《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今后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都可以向有关部门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分为6个月、一年、三年、五年四种,有效期满后可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