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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筹建金融租赁公司 定位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
2008年4月11日
 

  日前,重庆市政府表示该市定位为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就应配置有一家金融租赁公司。目前,重庆市准备成立一个注册资金在30亿元左右的金融租赁公司,适当解决全市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企业没有资金购买生产设备或者生产技术,可向金融租赁公司提出申请,对方购买设备租给企业使用,仅仅收取租金。

  作为金融租赁公司,按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置技术、设备等,承租人按约定条件支付租金,取得设备或者技术的使用权,租赁期满由承租人按残值购买该设备或无偿取得所有权的金融业务。

  目前,重庆市已成立了重庆金融租赁公司工作协调小组,由市金融办、国资委、银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单位组成,任务就是向全球招募发起人、股东等。据悉,多家国内保险公司、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希望能控股。尽管如此,市政府定下的基调是,由本地金融机构控股50%以上,剩下的股份分给全球的股东。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重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