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长江流域 >> 正文
浙江太湖流域镇级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全部开工
2008年4月11日
 

  截至今年3月底,列入浙江省太湖流域2008年度建设计划的74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其中,74个镇中有24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另外50个镇正在实施主体土建和管网建设(包括12个镇为3月份新开工)。太湖湖域2428平方公里,在江苏,属于该流域的有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四市;在浙江,涉及杭州、嘉兴、湖州三市。

  去年以来,为了缓解经济发展对太湖的影响,浙江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湖州市组织实施了治理南太湖富营养化项目,通过种植芦荟、水生动物养殖等生态修复工程,以期消减南太湖水域内的高磷、高氮。浙江省物价局则对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余杭、桐乡、南浔、长兴等12个县(市、区)的非经营性、经营性和特种行业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提高标准。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政府有关规定,到2010年,杭州、湖州、嘉兴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须达到80%以上,太湖流域达到80%以上。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武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