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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率先出台省级机关“十一五”能源节约规划
2008年5月7日
 

  近日从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为政府机关节能提出“十一五”规划,江苏在全国尚属首家。按照这份《规划》,到2010年,江苏省级机关将实现节电20%,节水20%,公务车辆交通能耗下降5%。

  “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级机关实现节能量为5500 6000吨标准煤,其中节电1500万度,节水630万吨。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应用率达到90%以上,稳步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不仅如此,

  《规划》还提出,“十一五”期间,将创建一批节约资源试点示范单位,初步建立省级机关节能制度、标准体系、投资管理体系和组织协调机制,并逐步建立省级机关节能的量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

  《规划》的编写历时两年,期间对全省128家省级机关进行了数据采集和核实,对20家省级机关的办公建筑进行了能源审计和诊断。

  为了确保江苏省级机关“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能够顺利实现,《规划》还针对资金保障、强化考核等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如“多元集资、归口管理”,制定节能目标,加强考核评价等,从而使得《规划》更具可操作性。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武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