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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在全国首推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政策
2008年7月2日
 

  沈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订了《沈阳市农村低保边缘群体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农村低保边缘救助政策。低保边缘户是指既不符合农村低保待遇的要求,又达不到低保补贴后水平的家庭。沈阳农村低保边缘户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上浮20%来确定。

  低保边缘户可以享受“两节”、医疗、住房、就学、就业、临时救助等六方面专项救助。对农村低保边缘群众实施系统的救助,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两节”救助。按农村低保户“两节”救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

  医疗救助。住院治疗的农村低保边缘户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后,个人自费部分,按照农村低保户住院救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为1200元。另外,农村低保边缘户在低保定点医院就诊时,可以享受部分优惠。

  住房救助。低保边缘户纳入农村贫困户建房范围,按农村低保户建房补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

  就学救助。按农村低保户就学救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如果低保家庭子女考上大学,每人一次性领取3000元就学救助,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的此类学生可一次性领到1800元就学救助。

  就业援助。对农村低保边缘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未就业人员,劳动部门将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并列入免费培训范围。

  临时救助。对农村低保边缘户遭受火灾、水灾等突发性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将给予一次性救助。

  据了解,农村低保边缘户半年审批一次,同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一样,无异议的正式发放《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凭证即可享受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政策。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哈尔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