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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新区:设技术创新奖 奖励创新企业
2008年5月12日
 

  日前,天津高新区新出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技术创新奖奖励办法(试行)》,办法规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企业,将获得高新区颁发的1000万元奖金。

  该办法规定,在辖区内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的企业都可以享受该政策。高新区技术创新奖设立重大技术创新奖、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知识产权工作优秀企业奖、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四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其中重大技术创新奖设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特别奖奖给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企业,奖金分别为1000万元、200万元。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秦皇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