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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集中社会资源 三年培育万家小企业
2008年5月12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财政厅、统计局、银监局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5部门日前签署了《关于实施小企业培育计划的意见》。

  《意见》确定从今年起,每年选择3000家以上成长性好且销售收入低于500万元的小工业企业,通过信贷支持、素质培训、创业服务、信息化推进、市场拓展等措施,培育成为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到2010年,全省新增规模以上中小企业1万家。

  该计划以市为单位建立小企业培育信息库,培育对象为上年企业销售收入没有达到500万元,当年度预计能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今年初步确定山东省3400家小企业,已经将指标分解到17市。

  按照这一计划,山东省各合作银行要加快建立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确定今后3年支持小企业培育贷款规模。市级财政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小企业贷款增加较多、风险控制较好的银行进行奖励,省财政设立小企业培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小企业贷款担保额度较大的担保机构予以补助,经过培育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将列入山东省统计局直报库,对其成长性进行追踪评价,符合条件的列入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秦皇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