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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确定首批清洁能源工程
2008年7月16日
 

  乌鲁木齐市已经确定第一批包括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计量楼的地源热泵工程、自治区外办的水源热泵项目、新疆职业大学的发热电缆电热采暖项目等一批清洁能源示范工程,共有16.58万平方米,总投资4764万元,其中政府每平方米补贴50元。

    纳入政府示范工程的清洁能源建筑将给予扶持政策:一是对于太阳能和热泵技术示范工程每平方米补贴50元;二是对于应用电热采暖的示范工程每平方米补贴50元;三是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实行优惠电价政策;四是免交城市供热设施配套费。

  根据《乌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到“十一五”期末,乌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0%,加大可再生资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替代常规能源10%,开展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等试点示范工作。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新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