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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实施以来,节能减排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2个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项目,总建筑面积达430多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近130亿元,其中有11个示范项目为国家级示范项目。
深圳市民用建筑符合节能标准率从不到10%提高到100%;累计节能总量达到61.7万吨标准煤,累计节省用电16.2亿千瓦时,累计减排二氧化碳164.1万吨,其中新建建筑通过实施节能标准,减缓能耗增长实现节能51.5万吨标准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节能8.2万吨标准煤;应用可再生能源实现节能2万吨标准煤。
预计今年建筑节能总量将达到40.8万吨标准煤,占深圳市当年节能减排目标82.5万吨的49%。预计到2015年,当年节能总量将达到347万吨标准煤,节省用电91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92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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