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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招考  
2005年度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招考公务员简章

2005年10月31日

招  录  简  章
招录单位

用人部门

职位名称 招录对象 招录人数 学历 专业 职位简介 资格条件 专业考试科目





研究室 政策法规 应届毕业生 1 研究生 法律、经济管理或区域经济 负责政策法规起草和宣传工作 掌握系统的法律或经济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经济管理





合作发展处 区域经济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2 大学本科以上 经济管理 负责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协调、跟踪和服务工作 熟悉区域经济合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经济管理





对口支援处 综合协调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1 大学本科以上 不限 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和简报编辑工作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运用。 综合管理





秘书处 综合协调 应届毕业生 1 研究生 中文或新闻 负责文秘和综合工作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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