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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相春等13名同志被评为合作交流系统道德模范的公示
2007年9月19日
 

  经本单位申报、系统文明办审核,拟对济南沪办刘相春等13名同志被评为合作交流系统道德模范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济南沪办   刘相春

  湖北沪办   吴东流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安智勇

  中铁三局华海公司   刘增光

  内蒙古沪办   孙秀芬

  上海驻广州办   孟祥梅

  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朱文照

  上海三湘大厦   杨秋华

  上海驻深圳办   魏同春

  四川沪办   郭林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   张绪海

  江苏沪办   贾益群

  赣园宾馆   陈桂凤

  公示时间:2007年9月20日至26日。

  公示期间,欢迎大家对公示对象是否符合评选条件,评选程序是否符合规范等方面提出意见。意见可直接向市合作交流系统文明办反映。邮政编码:200003;地址:大沽路100号;电话:23115435。

  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文明办

  200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