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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市外在沪大企业在沪工作人员子女申请参加2008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7年12月10日
 

  上海市市外在沪大企业在沪工作人员子女参加2008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申报工作将于12月11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需办理考试的大企业职工子女可向职工所在大企业提出申请,由大企业统一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政府合作交流办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各区(县)政府合作交流办不受理学生和家长的个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