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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2005年10月31日
 

  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

  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二ΟΟ四年十一月三日)  

  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以下简称“长江协调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1月3日在上海市召开。上海、重庆、武汉、南京、攀枝花、宜宾、泸州、宜昌、荆州、岳阳、咸宁、鄂州、黄石、石首、九江、安庆、铜陵、芜湖、合肥、马鞍山、泰州、扬州、镇江、南通、宁波、舟山、黄冈、巢湖、池州等29个成员城市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交通部有关领导应邀参加了会议。长江三角洲部分城市领导、部分区域经济组织的代表列席了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会见了会议代表,韩正同志在会上致辞,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冯国勤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上届轮值主席方南京市副市长蒋裕德作的《长江协调会第十一次会议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南京市政府两年来为推动长江流域合作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会议以“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推进长江流域经济联动发展”为主题,就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发展的精神,落实中央领导有关重要指示,共同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促进流域联动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陈宣庆,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张国发,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一鸣,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黄强,重庆市副市长赵公卿,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涂勇,南京市副市长蒋裕德,上海世博会执委会专职副主任、上海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书记钟燕群等有关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长江技术经济学会等与会专家作了专题发言。

  会议认为,中央领导作出“高度重视水运,充分利用长江‘黄金水道’作用”的重要指示,对进一步促进长江流域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是实现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国家战略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沿江地区联动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沿江中心城市进一步发挥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沿江城市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密切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推动长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会议商定,今后两年长江协调会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共同开展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专题研究。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区域发展规划、长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沿江各省市的发展规划,沪、渝、汉、宁四个中心城市会同沿江各城市,围绕长江航运规划、船舶标准化、产权交易、环境保护、长江“黄金水道”利益共同体等专题,进一步深化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供国家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同时,积极提出建议,争取将“加强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2、积极探索高层次协商议事机制。

  根据第十一次长江协调会提出建立“沪、渝、汉、宁中心城市领导座谈会定期会晤制度”的设想,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召开四个中心城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共同商议区域发展规划、专题合作、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等重大问题。

  3、进一步推进沿江区域合作。

  继续坚持“抓区域、促流域,抓专题、促联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促进以沿江四个中心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合作。长江三角洲地区提出了以“共同办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区域联合;重庆经济区提出了以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为目标,进一步加快公路、铁路、桥梁、机场、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武汉经济协作区提出要根据武汉经济协作区第十次市长联席会议的决议,重点推进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共建华中旅游圈等五个领域的合作工作;南京经济区提出要根据南京区域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二次市长联席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实完善协调机制、建设南京区域旅游经济圈等四项工作。

  4、适时举办“长江‘黄金水道’投资洽谈会”。

  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引导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携手搭建专家学者提供建言的“讲台”、企业跨地区投资合作的“平台”、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展台”。进一步整合相关资源,共同促进流域经济的联动与发展。

  5、充分发挥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作用。

  继续推进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以产权为纽带,推动沿江地区港口、码头、航运、物流企业的产权合作,促进长江航运市场发育,为长江“黄金水道”的建设服务。

  6、继续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发挥沿江各中心城市的优势特点,在继续加强智力帮扶的同时,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到库区开展投资创业,提升库区经济能级,带动库区产业发展,缓解库区就业压力。

  7、加强长江协调会信息工作建设。

  建立沿江成员城市的信息交流制度,创编《协调会季度专报》,定期向长江协调会成员城市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和专家意见,提供决策参考。同时,依托“中国·长江”网,开设“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信息库。

  会议决定,由本届长江协调会轮值主席方根据会议形成的共识,组织起草关于“加快推进长江‘黄金水道’的开发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的联动发展”的报告,在征求长江协调会各成员城市的意见后,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会议决定,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在重庆市举行。